三道沟地区的景色
接到三使臣的呈文后,清朝廷内有人主张立即捉拿三使臣,也有人主张将其押送回国严惩。但皇帝的态度却较为宽容,当礼部提议下发敕书时,皇帝指出“此非大事,不必特降谕旨,但照所撰敕语,令该部缮本具奏,俟启奏时,止票依议耳。”皇帝考虑事发当初已经下敕书令察议国王,如果再发敕书问罪三使臣,未免使事体变得过于严重。于是,皇帝令礼部奏闻时写上问罪三使臣的内容,他本人只表“依议”,以保大体。
第二年闰4月的清礼部咨文可谓是礼部与皇帝的合作品。首先,列举最近朝鲜的种种“罪状”,如清使到汉城时国王没有遵守郊迎之礼;朝鲜使臣在北京违禁购买野史,并提出辨诬要求;以日本为借口请求军援,后来却没有任何消息;三藩之乱时用浮词探虚实等。其次,列举清朝历代罚银朝鲜国王,以及礼部提议后被皇帝免议的事例,斥责“以从前之姑宽者为例,反谓无可罚之情,何其谬欤?”并斥责“卑职不告其君,而轻弄笔端横开祸始,皆由其国主弱臣强”。最后,礼部提议将郑载嵩等三使臣抓捕并押送朝鲜重处。对此,皇帝谕令“免其严拿,其余依议”。
上述礼部咨文给朝鲜朝廷以巨大冲击。罚银国王早在预料之中,但是,礼部列举朝鲜的种种“罪状”,特别是斥责朝鲜“主弱臣强”,这被认为是对朝鲜君臣的莫大羞辱。国王指出这是丙子乱以来从未有过的污辱。
朝鲜急于寻求善后策,首先,派出以左议政南九万为首的谢恩使,对清朝没有拿问三使臣表示谢恩,并提议将三使臣革职、定配。其次,国王下令迅速制定防止边民越境的条例,即所谓“南北参商沿边犯越禁断事目”,包括禁止南北参商贸易、禁止西北边采参、禁止沿边地区犯越等内容。其中,有关犯越者的处罚,规定西北边犯越者不论采参还是狩猎,也不论是首倡还是随从,一律在境上枭示。为了防止边民潜入废四郡地区采参,在废四郡1000余里地方加设把守100处。还将这次事件的越江处厚州郡,从行政建置中抹掉,将军民人等全部撤出。此事目颁布后,朝鲜实行近二十年的禁参政策,导致包括废四郡在内的西北沿边开发迟缓的严重后果。
最终对犯人及地方官的处罚,虽说比朝鲜最初提议的减轻了许多,但是,施放鸟枪的主犯6人仍被处斩,其他越境者流配边地,国王被罚银二万两,郑载嵩等三使臣降等四级仍可调用。另外,朝鲜四起谢罪、谢恩方物照样发回,充做来年冬至方物,并规定不准再送谢罪方物。
清朝对这起事件的处理,总的来说体现了严中有宽,严宽并用的原则,但其主调仍是严厉的。